商洛学院财务处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学校各项财务的收支管理。负责学校年度预算、决算的编制和监督执行。定期对学校教育事业费的收支情况及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研究分析并专题报告学校及教育厅。
二、负责校内各经济实体经济行动中的收支账务管理,协调各经济实体搞好经营分析及决策。
三、负责学校基建账务管理及年度基建决算的编制。
四、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减少和流失。
五、负责校内外各项债务的清理和管理。
六、负责学校各种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教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及住房公积金的账务及收支管理。
七、负责各种财经法规和各项财务制度的监督执行,结合学校实际修订完善各种管理制度,接受财税、物价、审计等单位的检查、监督及指导。
八、承担继续教育工作所有的费用的收缴及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