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1年4月份工资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2021年4月份工资已发放。本次发放扣除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电费、本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望各位老师周知。关于个税问题,请与财务处李晓丽同志联系,联系电话:65679,1591875679。关于发放标准问题,请与人事处刘彦春同志联系,联系电话:66310,13991496310。
财 务 处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