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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电子票据使用 防范涉税风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9     浏览量:

全体教职工

近期,我校接到商洛市税务局通知,广州弯奇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瑞誊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瑚坭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煊於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鎏叙贸易有限公广州艺永文化传媒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于2025年4月向我校开具的6份电子票据触发税务系统红色预警,存在重大沈税风险。经核查,相关票据或存在虚开、与实际业务不符等问题,涉事教师亦可能承担法律责任。为防范风险、规范发布人:惠晶签发人管理,现就规范电子票据使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票据常见风险类型

   1.票据真伪鉴别风险:电子票据存在被恶意伪造、变造的潜在风险,其真伪鉴别难度较高,给票据核验工作带来较大挑战。

   2.虚开风险:无真实业务往来开票或接受虚开票据。

   3.重复报销风险:电子票据重复打印引发重复报销。

   4.资质风险:合作方经营异常导致票据存疑。

    二、电子票据规范管理要求

    1.业务真实性核查;所有电子票据业务须真实发生,留存项目审批文件、合同、验收报告等完整业务记录,确保业务可追溯;无法提供完整记录或真实性存疑的,不予报销。

    2.合作企业资质审查;业务开展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 等平台核查企业注册信息、经营状态、纳税信用等。存在经营异常、欠税、重大税收违法等问题的企业,禁止合作:已合作的立即暂停业务,并向财务处报备。

    3.票据信息核验:收到电子票据24小时内,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验真伪,同时核对开票方、购买方、商品或服务明细、税率税额等信息,确保与实际业务一致。信息有误的,联系开票方更正,更正完成前不得报销。

    三、财会监督与问责

   1.财务处将定期开展电子票据核查工作,若发现问题将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

   2.对于因电子票据开具等问题导致学校经济损失或声誉影响的情况,将依据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