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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9年11月份工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7     浏览量:

各位教职工:

2019年11月份工资已发放。本次发放扣除本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和上月其他收入个人所得税以及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的水费和2018年四季度电费。望各位老师周知。若对水电费问题有疑问,请与后勤保障处联系。(联系人:王侃:15291442292,6222;李志超:13991568573,6688)。若有个税相关问题,请与财务处吴亚萍同志联系,联系电话:13991432198。

 

                        2019年117